有关成都市高等学校现有教育资助政策情况,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,同学和家长朋友可以参考了解一下。
成都市现有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(高等学校)
来源:成都市教育局在线办事平台类别:教育资助发布时间:2015-05-06阅读:次 |
学校类型 |
序 号 |
资助内容 |
资助范围 |
资助标准 |
申请办法 |
高等学校 |
1 |
国家奖学金 |
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中特别优秀学生 |
8000元/生.年 |
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按规定流程及程序审批确认后由学校具体实施资助。 |
2 |
国家励志奖学金 |
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|
5000元/生.年 |
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按规定流程及程序审批确认后由学校具体实施资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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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国家助学金 |
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|
2000元/生.年 |
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按规定流程及程序审批确认后由学校具体实施资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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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|
具有成都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|
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|
向户籍所在地区(市)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,经区(市)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并经有关银行终审后发放贷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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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学费补助和助学贷款代偿 |
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|
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|
毕业生被确定为应征对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由学校会同地方政府征兵办复审通过后按程序实施资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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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|
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|
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,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。 |
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”并向区(市)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区(市)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公示后,报中国教育基金会终审确定资助资格并划拨资金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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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|
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高校的应届残疾毕业生 |
一次性补助,每人800元 |
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申请,学校审核、公示,教育部门复审,人社部门终审。终审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给学校,学校将资金发放给学生 |